國家旅游局依法制訂的《游客不文明行為記錄管理暫行辦法》即日施行。該辦法被旅游業內稱為『游客黑名單』。根據辦法,游客不文明行為記錄信息保存期限為一至兩年。游客不文明行為記錄形成後,旅游主管部門要通報游客本人,提示其采取補救措施,挽回不良影響,必要時向公安、海關、邊檢、交通、人民銀行征信機構通報。 (4月7日《長沙晚報》)
在飛機上熱水潑空姐、在景區文物上刻『到此一游』、隨地吐痰扔垃圾、率性在盧浮宮泡腳……部分游客的不文明行為頻頻見諸報端,甚至引發國外景區『禁止中國游客入內』的抗議。此次,國家旅游局對旅游不文明行為說不,並將其與信用記錄掛鉤,以此倒逼國人恪守社會公德,提昇文明素養,無疑是及時的糾偏之舉,值得點贊。
數據顯示,2014年中國旅游業總收入超3萬億元,國內游客達36.1億人次,國人平均每年要出游近3次,無不說明『行萬裡路』已成為當下國人放松身心的主要選擇。令人遺憾的是,游客的文明水平並未與之成正比例增長,以致踐踏草坪、采摘花草、損壞公物等不文明現象屢見不鮮。尤其是,部分國人在海外旅游時的不文明表現,更令人擔懮。這些不文明現象,不僅損害其他游客的正當權益,而且褻瀆自然與人文景觀,更是影響到中國『禮儀之邦』的良好形象。
對於旅游不文明現象,媒體不惜版面公開曝光,網友紛紛發帖譴責,可是不文明行為猶如『打不死的小強』,原因何在?一是『破窗效應』引發的失范感染與集體盲從。由於向窗戶玻璃投擲石塊的第一人未受處罰,自然就會有更多的人,抱著法不責眾的心理,紛紛效仿,結果一發不可收拾。二是一些人缺乏規則意識。這些人對公共規則缺乏應有的敬畏之心,僅將不文明行為視為個人『小惡』,認為『只要不違法,其奈我何?』尤其是,由於長期缺乏強有力的懲罰制度與機制,不文明旅游的違規成本較低甚至接近於零,導致有關的旅游規則處於『真空』狀態,未能發揮震懾力和約束力。
此次出臺的《游客不文明行為記錄管理暫行辦法》,被業內稱為首個全國版游客黑名單制度,無疑是一次制度補強。按照這一辦法,游客不文明行為,是指因違反法律、法規及公序良俗等受到處罰或造成嚴重社會不良影響的行為,比如,在公共交通上擾亂秩序、破壞公共環境衛生、損壞文物古跡等。一旦被『拉黑』,游客將會在出境、出行、進出景區、入住酒店等方面都受到種種限制甚至『封殺』。可見,該辦法的善意初衷,就是通過『黑名單』等信息的發布與共享,達到對不文明行為人的道德約束與法律懲戒。
毋庸置疑,黑名單制度契合了我國誠信體系建設的趨勢,對遏制旅游不文明現象的積極作用不可小覷。不過,徒法不足以自行,若想其能在現實中更好地『落地生根』,仍需進一步制訂可操作性更強的實施細則,比如不文明行為如何界定及由誰界定。尤其是,『黑名單』信息如何在不同部門之間實現共享共用等,否則,難免擺脫不了『某個部門唱獨角戲』或『九龍治水水不治』的尷尬局面。只有實現『游客黑名單』信息的共享共用,方能使旅游不文明行為受到『圍剿』,讓旅游不文明現象逐漸淡出我們的視野。長沙晚報評論員屈金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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