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杜敏)馬上迎來端午節小長假,文明旅游再次成為熱議話題。昨日國家旅游局發布了《關於游客不文明行為記錄管理暫行辦法》,明確游客9類行為將被納入『旅游不文明行為記錄』。同時指出,從事旅游經營管理與服務的工作人員存在侮辱、毆打、脅迫游客等不良行為也將納入『黑名單』。
孩子不文明家長被『記錄』
根據《辦法》,中國游客在境內外旅游過程中發生的因違反境內外法律法規、公序良俗,造成嚴重社會不良影響的行為,將納入『旅游不文明行為記錄』。主要包括:擾亂航空器、車船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秩序;破壞公共環境衛生、公共設施;違反旅游目的地社會風俗、民族生活習慣;損毀、破壞旅游目的地文物古跡;參與賭博、色情、涉毒活動;不顧勸阻、警示從事危及自身以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活動;破壞生態環境,違反野生動植物保護規定;違反旅游場所規定,嚴重擾亂旅游秩序;國務院旅游主管部門認定的造成嚴重社會不良影響的其他行為。此外,因監護人存在重大過錯導致被監護人發生旅游不文明行為,監護人也將被納入『旅游不文明行為記錄』。
《辦法》還明確,從事旅游經營管理與服務的工作人員,在從事旅游經營管理和服務過程中因違反法律法規、工作規范、公序良俗、職業道德,造成嚴重社會不良影響的行為,將被納入『旅游不文明行為記錄』。主要包括:價格欺詐、強迫交易、欺騙誘導游客消費;侮辱、毆打、脅迫游客;不尊重旅游目的地或游客的宗教信仰、民族習慣、風俗禁忌;傳播低級趣味、宣傳迷信思想;國務院旅游主管部門認定的其他旅游不文明行為。
本市多舉措督促文明出游
記者了解到,上述『旅游不文明行為記錄』信息保存期限為1年至5年,實行動態管理。其中旅游不文明行為當事人違反刑法的,信息保存期限為3年至5年。旅游不文明行為未受到法律法規處罰,但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信息保存期限為1年至3年。新規發布實施後,去年4月發布的《游客不文明行為記錄管理暫行辦法》將停止實施,但此前已建立的『游客不文明行為記錄』將繼續有效。
昨日市旅游質監所投訴科副科長王鵬介紹,為提昇市民文明旅游的意識,本市旅游部門已推出多項舉措督促游客文明出游,其中包括:要求本市所有旅行社出團之前必須要召開行前說明會,對游客在行程當中旅游文明行為提出要求;旅行社正式將文明旅游內容納入旅游合同,由游客一並簽字確認;旅游過程中要求旅行社和導游,一旦發現游客存在嚴重不文明行為應予以匯報,經市旅游局查實以後,報送國家旅游局,建議列入『游客不文明行為記錄』等。記者了解到,目前全國游客不文明行為記錄中尚無本市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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