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文物局在「十三五」期間,將積極鼓勵人民群眾、社會團體參與長城保護,依托中國文物保護基金會等公益組織,吸引社會資金進入長城保護修繕、展示利用等領域。』在5月11日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國家文物局文物保護與考古司副司長陸瓊說。
陸瓊表示,『十三五』期間,國家文物局將指導各省(區、市)逐級簽訂長城保護協議,明確各級政府、有關部門的長城保護責任,明確責任人,逐步實現每一個長城『身份證』號碼都有明確的保護管理責任人負責日常巡查、保護和保養工作。
經國務院同意,國家文物局於2005年啟動了為期10年的『長城保護工程』,陸續實施長城牆體、界壕、烽火臺、關堡保護維修項目超過210項,維修、加固各時代長城超過410公裡、單體建築1400餘處。
陸瓊坦言,目前長城保護管理依然存在自然因素和人為破壞等問題,保護力度不足主要困擾著當前的長城管理工作。『盡管各地已經頒布地方性法律法規或規范性文件,完成了相當一部分長城保護區劃劃定工作,然而與長城巨大的體量和保護需求相比,這些工作仍是杯水車薪。長城保護管理力量嚴重不足,特別是內蒙古、陝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中西部經濟相對欠發達的地區和邊遠地區保護隊伍匱乏的問題尚未得到根本解決。』陸瓊說。(記者蔣肖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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