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自治區旅游局獲悉,自治區旅游局日前下發《開展『不合理低價』和『不文明旅游』專項治理活動的通知》,在全區開展5個月的專項整治行動,全面治理組團社向旅行批發商購買明顯低於成本價的不合格旅游服務產品,重點檢查出境旅行社是否建立健全文明旅游宣傳引導制度等。
互聯網時代,旅游商業模式正在發生變化。不合理低價和不文明旅游的行為擾亂了正常的市場秩序,更破壞了旅游業的整體形象和健康發展。做好不合理低價和不文明旅游行為的治理工作,除了需要政府及相關專業協會的管理和引導,還需要景區、旅行社、賓館飯店以及游客等共同努力,從自身做起,依法經營,自覺抵制、杜絕不合理低價和不文明旅游行為。
據了解,本輪專項治理行動嚴厲打擊旅行社及分社、辦事處、代表處等以不實價格招攬游客、以不實宣傳誘導消費的旅游違法行為;嚴厲打擊旅行社通過安排購物或者另行付費項目獲取不正當利益的違法行為;重點開展旅游行業合同格式條款專項檢查,嚴肅查處旅行社利用不公平、不合理格式條款侵害旅游者權益的行為;重點查處旅行社安排導游員為團隊旅游提供服務時,要求導游員墊付或者向導游員收取費用的行為;重點查處導游員向旅游者誘導、欺騙、強迫或者變相強迫旅游者購物或者參加另行付費旅游項目的行為。(李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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