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市將開始執行國家旅游局《游客不文明行為記錄管理暫行辦法》,各區(市、縣)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將建立本行政區域內的『游客不文明記錄』臺賬,並由專人負責本區域內『游客不文明行為』采集報送等工作。游客不文明行為記錄形成後,必要時向公安、海關、邊檢、交通、人民銀行征信機構通報。
根據《辦法》,旅游企業在提供旅游服務時、媒體在進行采訪時或社會個人在旅游時發現不文明行為,都可以向相應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報送或舉報。哪些行為屬於游客不文明行為?《辦法》中指出,只要是旅游活動中因擾亂公共汽車、電車、火車、船舶、航空器或其他公共交通工具秩序,破壞公共環境衛生、公共設施,違反旅游目的地社會風俗、民族生活習慣,損毀、破壞旅游目的地文物古跡,參與賭博、色情活動等而受到行政處罰、法院判決承擔責任,或造成嚴重社會不良影響的行為都屬於游客不文明行為。
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接收到舉報後,將記錄游客的不文明行為,並視游客不文明行為情節,將把『游客不文明行為記錄』信息保存期限為一至兩年。旅游主管部門將通報游客本人,提示其采取補救措施,挽回不良影響,必要時向公安、海關、邊檢、交通、人民銀行征信機構通報。
據悉,游客不文明行為記錄將由貴陽市旅發委質量規范管理處負責,相關負責人表示,《游客不文明行為記錄管理暫行辦法》目前主要依據國家旅游局的規定執行,相關實施細則還未出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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