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韓國《中央日報》網站1月4日消息,韓國公平交易委員會表示應修訂旅游方面的有關條款,使旅行社向游客提供旅行地的安全信息義務化。
為欣賞俄羅斯諸如萬年積雪之類的自然景觀,去年12月,在俄羅斯勘察加半島旅行的A某,有一次不愉快的經歷。捨維留奇火山開始活動後,觀光直昇機因火山灰而不能起飛,能看到的自然景觀也非常有限。雖然此前俄羅斯政府已勸告游客減少旅行,但旅行社無視這一點,依然銷售旅游商品。
韓國公平交易委員會4日表示,為防止諸如此類旅游效果打折扣的情況發生,應使旅行社提供安全信息義務化。委員會還表示,應修訂『旅游方面的標准條款』,旅行社應告之旅游者外交部提供的海外旅行地的安全信息。外交部把旅行時要注意的國家分為『藍色警報』、『黃色警報』、『紅色警報』。
關於用旅行社單方面指定的方式來支付旅行費用的規定,公平交易委員會也進行了改善。目前,旅游者通過轉賬或無存折存款等單方面規定的方式向旅行社支付費用,以後可以用信用卡轉賬等互相協定的方式來進行。
此外,對於因旅游者人數不足而突然取消旅行商品的情況,旅行社要支付的違約金也從現行旅行費用的20%增加到了30%。假如顧客支付的旅行費用是100萬韓元(約合人民幣5621元),那麼他可以收到100萬韓元及30萬韓元的違約金,總共130萬韓元(約合人民幣7307元)。
韓國公平交易委員會有關人士說:『期待通過修訂標准條款,提高對旅行地的關注度,並且強化旅游者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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