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哪兒網就此案件進行回應稱,5200萬的賠償不會對去哪兒網造成任何財務損:因為該款項名義上是給藝龍的,但實質上是要打在藝龍設立在去哪兒網的廣告賬戶裡。而去哪兒網的賬戶,則必須按照該公司規則進行廣告消費,不能提現。去哪兒網沒有任何現金支出,反而獲得了藝龍800多萬的現金。
去哪兒網進一步稱,『去哪兒網連這種合作機會也不願意給藝龍,將選擇上訴。』並透露稱,本案受理費81多萬元,藝龍負擔了其中絕對大部分52餘萬,去哪兒網則只負擔了27萬。
據了解,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藝龍向去哪兒支付雙方終止協議前所產生的傭金812.7402萬元,去哪兒賠償藝龍5233.5396元人民幣廣告費用,並支付到其光噶投放充值賬戶中。但該充值不能提現,只能按照去哪兒網廣告合約進行廣告消費。
事件始末:
2013年,藝龍和去哪兒網在酒店業務上攜手對抗攜程,去哪兒網按照每季度不低於45萬間夜的銷量為藝龍分銷;如果達不到,去哪兒網將會按照每間夜27元的標准補貼給藝龍;藝龍則需要向去哪兒網支付廣告費用和傭金。
此後,由於在線旅游行業格局發生變化。去哪兒網發現藝龍的庫存在自己的平臺上並不好銷售,又發生了國際酒店糾紛,去哪兒網提出終止合同。雙方就此無法達成一致,藝龍最終到起訴到法院。
2014年第三季度,去哪兒網已經成為中國第二大的酒店預訂平臺酒店,藝龍起訴去哪兒網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行為,被其視為『是藝龍非要和去哪兒網保持合作。』而法院此次的判決,則允許藝龍保留了這種機會。